十月——深秋。
小城中泛黄的秋天……落叶在风中随风跳着最后一支舞,落在地面给大地母亲最后一吻。略显突兀的树木枝干暴露在风中肆意摇摆,歪歪扭扭。
我坐在只剩我自己的电车上思绪焦急不安:如果待会儿见到的是位不折不扣的怪物怎么办?毕竟她可是我们朝夕相处的“战友”,该怎么尴尬收场?那如果待会儿对方爽约了该怎么办?
穿过斯利卡集市,登上纳加日山,最后一班电车一路飞驰,很快就停靠在公园围栏外的站台旁。
这里的公园年代颇为古老,它坐落在半山腰上,围栏外是两条电车的铁道和每天都有车辆过往的国家公路,车道对面则是比公园还要古老的建筑楼房——看样子已经废弃了很久,说不定哪天风大就会被吹飞。
但好在这里四面环山,这使得那些楼房四四方方排得密集,且屹立不倒。
站台就在公园的正门后面,下车后紧接着就是已经碎得不成样子的水泥楼梯,破损的扶手已经承受不住岁月的冲刷,虽然配得上陡峭的楼梯,但却毫无作用。
“我去——”,扑通——啪——,就在我还为眼前这岁月的痕迹而感叹时,古老的公园立刻给我上了一课,我直接摔了个底朝天。
站起来扑了扑灰尘,我还没来得及顾得上疼痛,径直向前方走去。
当太阳的最后一缕残光照耀在公园的湖面上,一缕金光反射进我的眼睛里。湖边栖息的鸽子群咕咕地叫着,走道时脖子一伸一扭滑稽又可爱,从湖面向前方望去,远方屹立的山顶和公园的围栏似乎极为高耸,那些建筑和树林反射进大半个湖面。
我向前走去,湖边的冬菊正灿烂地绽放着,这是属于她们生命中最耀眼的时光,此时,正值深秋。
晚秋的寒风,尤其是在傍晚才变得凶狠且凌厉,我努力的抱紧我的大衣,后悔着今天没有围围巾,并一路小跑往湖边最深处——那里有这座城市最美味的菜肴,更重要的是,我今天到底要瞧一瞧这位被我队员奉为“战神”的孩子,究竟有何高人一等!
“不会是高度近视吧,啊哈哈哈……”
-
“我叫李姣金,你也可以直接叫我阿金,我来自中原国非常非常远的东边。”——她是这样介绍她自己的,几乎用在每一次需要自我介绍的地方。
“你要问我喜欢什么?嗯——大概是这里的一切吧。”
她就像是集齐了世界上所有能用到“美丽”这一词的特点,如果不是亲眼见到,别人甚至根本无法想象她的美:与常人不一样的雪白的长头发,盖着眉毛,尾部一直垂到大腿;头发下的脸庞,说她是陶瓷娃娃一点也不过分,那双深蓝色的眸,总是盯着一个地方许久,再加上不高不低正正好好配她嘴唇的鼻梁,以及覆盖在浅红胭脂下的唇……
她的身体有着极为标准的身高,且肌肤极为稚嫩白皙,这能让她轻松驾驭世间任何一件你能想象的到的衣服,甚至可爱至极。
她坐在餐厅门前的长椅上,透过黑色皮手套不难看出她那双纤细的手正紧张的无处安放,萧瑟的风吹动她的头发,白色大衣里,不难看出她穿着黑色的连衣裙,腿上套着的丝裤袜将那双腿衬托得线条更加优美。
她盯着眼中的手表,世间一分一秒的过去……
“他还没来吗?可能是警队比较忙吧,也可能是路上交通不好。”
刚从餐厅正门走出来的这位身材火辣的年轻女孩,是阿金的好朋友伊莎贝拉,和阿金不同的是,伊莎贝拉的性格明显的开放且大方,这也让她完美的体现在了她的衣着上:乌黑的短发下是抹着非常浓厚妆容的脸庞,耳旁配上夹在耳朵上的金色耳饰显得格外耀眼。她的蓝色牛仔外套,配上那让人看着都觉得紧得怎么可能舒服的牛仔裤,毫无保留的暴露着她身体的线条。
“呼——”,阿金长叹一口气,起身向伊莎贝拉走去,白色长发在刚刚升起的月光照耀下甚至反射着银光,“再等等吧。”
“何必在外面吹着冷风,你不冷吗?还是快进屋吧。”,伊莎贝拉非常无奈的发着牢骚。
“好……”
-
推开这间坐落在湖边的小木屋的门,映入眼帘的是比家都温馨的装潢,棚顶的暖色吊灯照耀着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,穿过木质的吧台,十几张四方桌上摆着还算精致的餐具,每张桌面上中间的花瓶里象征性的放置着几支鲜艳的假花。
我在人群中努力的寻找着这位“阿金”的身影——餐厅里的人形形色色,仔细看的话,那几桌客人似乎每一桌都有着他们独特的故事,例如西装革履的绅士,邀请着同桌漂亮的女子共享美食,也有穿着可怜的衣服,浑身散发着那种腐烂味道的酒鬼在吧台讨酒喝。
更让我惊讶的是,这里还有着穿着不知从哪里买的二手潮牌卫衣,烫着与他肤色好不符合的黄发“不良少年”,他正向我蹒跚走来——一看就喝了不少酒。
“哎,兄弟”,他扬起头,用让人很不舒服的眼神及表情看着我,“看没看见那边的妞?”
这语气,也只有他这种人能说得出。
“啊哈,怎么。”,假装答应过后,我倒要看看他玩什么花样。
“我操兄弟,你不会是……那有问题?”,说话间他拿食指比划着,向上翘着。
“你要干什么?”我故意微笑着拉着长声说着,但眼神已经开始扫视整个餐厅,仔细观察着每一位在餐厅内用餐或闲来无事的人,“直接说。”,一圈过后,我确信除了我面前这位放荡的小子,其他人都还算正常。
毕竟现在人心惶惶,有些人,什么事情都可以干得出来,而我作为一名刑警,自然成了比往常更多会碰到危险的人。
“我这,嘶——有些小东西,就,小东西,你懂的,你用过之后那个白发魔女给你,辣妞归我,怎么样。”,他说话间带着些慌张,这使得我仔细打量他过后,再看了看我身上的灰尘,怪不得他会主动找我,因为我现在像极了他眼中的“那种人”。
“不太好吧?”,那么首先就要进入角色,如果直接爽快答应的话,就算他喝再多酒也会起疑心,“而且这么多人看着。”
“有——什么不带好的,嗯?兄弟,兄——弟这是很难得的。”,他一脸不屑的看着我,同时还在抬高那高傲的眼神,“我——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,咱俩这么有缘,便宜便宜?”,在说到在哪见过我时,他摇了摇头,这使得我看清了在明亮的灯光下他那瘆人的黑眼圈。
“那多少钱?我买不了太贵的东西你知道的,我是来找人的。”,一般来这里的,都是在社会中阶的人,我虽然算不上什么成功人士,也不是什么白领,但好在作为副队长得我,这些工资是足够支持我偶尔来这里吃一顿的。
但是……很明显,有这种龌龊想法的人,除非是亡命之徒,亦或是某暴发户,否则靠投机取巧来做这种事情,而且是冒着违法风险的,一定会兜里缺点银子。
“二百吧。”,他拱了拱鼻子,那醉酒的样子不难看出他是在假装很艰难的说着,实际则是心里正在乐开花。
“几百利比?”,我假装周围声音太嘈杂,重复的问着他,实际上我已经打开了大衣里的录音笔——我是个刑警!随身揣一支不过分吧?
“二百利比啊!二百!”,他再次上下打量着我,我则是装作一副很勉强的样子从另一个兜里艰难的掏出一沓钞票。
“东西呢?”
他小心翼翼的从兜里翻出一小袋透明塑料袋,大小大概和我的拇指差不多,里面装的正是那白色粉末状的东西——非常明显,这东西不是我所想的那东西!而且这东西的性质,严重性远远超出了那东西,这使得我握着录音笔的手微微颤抖着。
“货质量挺好的,刚才我那贱货试了试,别提有多*了,呵呵呵呵呵。”,我怎么突然感觉他的眼神瞬间变得特别凶狠,或许是错觉,亦或许是我才看清他的胆量。
无奈,我缓缓的解开大衣扣子,黑色制服赫然展现在他面前。
“嗯?兄——弟你,哦你是——,我去!”,但我刚要抬腿,他已经从我的身旁开始往门口蹭。
“别动警察!”,我猛地拉开木门,紧跟着他冲了出去,可他鬼使神差似的,疯了一样在往公园正门逃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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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当所有餐厅里的人趴在窗户上看热闹时,一声巨响,压过我表明身份的声音,彻底打破这夜幕刚刚降临的宁静湖边。
砰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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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我眼花了吗?面前这个女孩子,竟然会如此的美丽且冷艳……可她刚拿着左轮手枪对准天空开了一枪!
这使我和前面那位“不良少年”同时站住了脚步,这时,她将枪口压下来,用她那深邃的眸狠狠地盯着我面前的这位嫌疑犯。
我无法形容她的美丽,至少现在暂时没法形容,我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,或瞧着她的穿着,她完美无瑕的脸庞,以及感受她那冷艳所带来的冰冷且无形的压迫感,而让我彻底惊掉下巴的,是她整头的白发,不知是不是故意染的颜色,但看起来让人不寒而栗。
就在我发呆时,她戴着黑皮手套的手,缓缓地从敞怀的大衣兜里掏出三样东西。
这第一样,上面用中原国的几个大字赫然写着:军官证。
她把这些证件像搓扑克牌一样用手倒着搓开,这第二样,则是我们国家的持枪证件。
而第三样,让本身就无地自容的我,更加无法喘息——那是中原国与我们国家,也就是驻涅迫尔的外交领事馆出入证,它是用塑料壳子装着的小卡片。
而上面的名字那一栏,写着:“姣金·李”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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